书店防火规范- 电力防火规范一样吗(书店防火等级)

一、书店防火规范?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书店防火规范- 电力防火规范一样吗(书店防火等级)

1、每年通过设立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依法控制火灾。

3、根据岗位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应对消防设施维护和使用人员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员工因工作需要转岗前必须接受再教育和培训。

(二)防火巡检和检查制度

1、落实消防安全分级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视检查制度。

2、消防管理负责人每天对书店进行消防检查。每月对书店进行防火检查,并回顾和跟踪改进情况。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要求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4、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被检查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通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单位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

5、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书店应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围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和送风等设施应保持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试验、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锁上安全出口。

5、营业或工作期间严禁关闭、遮挡、遮盖安全疏散标志。

(4)消防控制中心管理系统

1、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保证灭火时有序、准确、快速的作业。

2、保存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处理火灾报警电话。

3、按时交班,并办理值班记录、设备状态、事故处理等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的,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书店内禁止吸烟、睡觉、看书报等行为。下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7、发现火灾时,根据灭火预案迅速反应,拨打119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向部门主管报告。

(五)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专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清洁、卫生、良好。

2、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技术性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查。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每日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的意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检修,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

(1)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每年冬防、夏防期间更换两次。

(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消防设备要经常检查。如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充并报告领导。

(四)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店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

2、消防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项登记,对隐患应书面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应当保存隐患整改记录。

3、火灾隐患消除前,应落实预防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公安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答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敷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 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应由经过认证的电工负责。

(3)下班后,应关闭应关闭的电源。

(4)禁止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消防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消防集中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起火点5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进行适当的安全隔离。作业结束前应向保卫部门借用适当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并如实报告使用情况。

二、电力防火规范?

防火要求

第6.1.1条易燃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采用不燃(或耐火)材料的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介质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不应低于二级。 第6.1.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易燃油浸式变压器室的门应当为甲级防火门:

1、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2、变压器室位于易沉积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的场所;

3、变压器室附近有露天堆场,集中存放粮食、棉花等易燃物品;

4、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5、变压器室下方设有地下室。

三、防火卷帘规范?

在防火分隔部位安装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分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分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分宽度的1/。 3、不宜大于20m。

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其安装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防火试验方法》GB/T 7633关于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能的要求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不需要待安装。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门与卷帘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 7633规定的耐火完整性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持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其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火密封材料密封。

5 火灾时需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

四、防火高度规范?

商业网点定义:住宅一层或一、二层,每个划分单元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

不大于18m:一侧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m;

不大于21m:可采用开放式楼梯间,邻近电梯井道宜采用封闭式楼梯间,门宜为乙级防火门,可开启;

大于21m:安装室内消火栓;大于21m但不大于27m,可安装垂直管道。

大于21m,不大于33m:宜采用封闭式楼梯间,门宜为乙级防火门,可开启。

大于33m: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应安装消防电梯

不大于27m:单层、多层民用建筑;每单元任意楼层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门距安全出口大于15m,且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绝缘材料为B2级;不需要疏散照明;

27m-54m:二类高层住宅;每单元任意楼层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门距安全出口大于10m,且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当各单元设有疏散梯时,应通至屋顶并连通。为独立单元时,应与屋顶相连;

大于54m:一级高层住宅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每户应有一个靠近外墙的房间,并配备可打开的外窗;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h。

大于27m,不大于100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不大于54m:公共区域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

大于54m,不大于100m:公共部位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住宅内应安装火灾探测器。

不大于100m:符合条件的楼梯间可以不设置防烟系统;照明供电时间不少于0.5h;

大于100m:应设置避难层;无腔外保温材料为A级;应采用自动灭火装置;自动火灾报警;照明供电不少于1.5小时;

普遍的

半地下室:室外设计层以下的房间地面平均高度大于房间平均净高的1/3,但不大于1/2。

地下室:房间楼层低于室外设计楼层平均高度的1/2。

不大于50m:可间隔布置消防高架作业场地

公共建筑

大于15米或大于10000立方米的办公室:安装消防栓

24m:与高层相连,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即可成为裙房

24m:高层非单层厂房、仓库等民用建筑

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不大于24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建筑面积24m以上且超过1000的公共建筑:一类高层建筑

不大于24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2级;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大于24m,不大于50m:无空腔外保温材料B1级,

大于24m:A级腔体外保温材料,

不大于50m:符合条件的楼梯间可以不设置防烟系统。

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级高层建筑; A级外绝缘材料无空腔;

医疗及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建筑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大于32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采用防烟楼梯间;应安装消防电梯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不大于32m的裙房:采用封闭式楼梯间。

高层公共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

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

大于100m且标准建筑面积大于2000:应设置直升机停机坪。

250m:消防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7m:货架大于7m,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大于32m:每个消防保护区应配备消防电梯;如果满足条件,则无需安装。

大于50m:消防用电1级负载

五、防火规范标号?

新的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包括:

消火栓系统《建筑给水、排水、供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防烟排烟系统《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涉及消防电气

(GB 50303-2002);另:《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2006)本工程施工主要技术规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50045-2005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J16-200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6-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200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4-20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200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1988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2005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2006

《建筑灭火装置配置设计规范》GBJ140-2005

《系统接地类型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六、50016防火规范?

问题中提到的50016消防代码不完整且不正确。其编号为GB50016-2014(暂定),名称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注:GB为国家标准简称,50016为编号,-2014年为制定年份)

国家对《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整合,形成规范,编号为GB50016。年份最初是2014年版。后来又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现已施行的最新版本GB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本)。

七、防火涂料规范?

涂层规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技术规范》(cecs24_90);

2、《钢结构用防火涂料》(GB14907-2002);

3、《饰面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12441-1998);

4、《饰面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GB15442.1~2-1995)。

防火涂料的规格通常基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根据不同的耐火极限要求,喷涂不同厚度的防火涂料。

八、农村防火规范?

1.正确堆放木柴

室内不宜堆放木柴。如果确实需要的话,应该尽量少存放。火炉旁不得堆放柴火。与火炉、烟囱、灯具等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将木柴堆放在门边或露天堆放在室外。柴草堆垛不宜太大,堆垛间应有防火距离。柴草、干草的堆垛应远离房屋、仓库、畜棚等,避免相互影响。不应堆放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或靠近路边和人经常出入的地方,防止行人投掷的火花、烟头引起火灾。严禁野外焚烧荒地。

2、教育孩子不玩火

家长应将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减少儿童玩火的机会。教育儿童不在公共场所、工厂、建筑工地附近燃放鞭炮;不得在粮棉仓库、畜棚、柴草堆、木工房等易燃物附近燃放鞭炮;不在家中、火炉内燃放鞭炮。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将烟花对准建筑物或人。注意烟花爆竹掉落的地方。如果发现烟花纸壳内还有余火,请立即将其扑灭。

3、预防因吸烟引起的火灾

因吸烟不慎引发的火灾约占农村火灾总数的5.4%。不要小看一个小烟头。燃烧时,表面温度为2000C-3000C,核心温度为7000C左右,可点燃纸、棉、麻线、布、橡胶、木屑等。吸烟和随地乱扔烟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吸烟时,应先将用过的火柴杆和剩余烟蒂熄灭后再扔掉;不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不将燃烧物放在火上,不躺在床上或炕上易燃物品上吸烟。不在使用和储存汽油、煤油的场所、仓库、木工间、牲畜棚、干燥草原等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4、防止灯具引起火灾

农村地区经常发生因灯光引起的火灾。火灾的原因通常是设备不良或放置和使用不当。因此,在使用灯进行照明时应注意。

(1)油灯、蜡烛应放置在不易打翻的地方,人员应远离灯熄灭;

(2)不得使用木柴、稻草制成的火把照明;

(3)储存汽油、煤油、酒类、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不得使用明火进行照明。

九、50183防火规范?

GB 50183是石油天然气行业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的具体编号和名称为:GB 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消防规范》。颁发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造陆上油气田工程、管站工程和海上油气田陆上码头工程的消防设计。

十、住宅防火规范?

(一)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在公共场所、通道内搭建建筑物、堆放杂物,不得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的。需要设立摊位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3)教育儿童不玩火;

(四)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做饭时,必须遵守液化石油气、煤气安全使用的安全要求。

(5)使用炉具时,必须遵循“七做七不”,即:一是用水倒灰,不要把灰倒得到处都是;其次,经常打扫厨房,不要在炉灶前堆放柴火。第三,做饭、生火时,不要留下人独自一人,也不要让小孩生火;第四,请人灭火,不要留余火过夜;第五,搭建烟囱炉灶,不要靠近板墙或可燃物;第七,保管好火柴、打火机,不要让儿童玩火;

(6)使用油灯时,必须有玻璃罩和灯座,并固定在不易打翻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请勿使用无灯罩的油灯照明或寻找物体。油灯应放置在距离可燃物至少一米处;

(7)不要擅自拉扯、连接电线,不要使用纸张或其他可燃材料作为灯泡灯罩,不要用纸张将电线遮在墙上;

(8)电动床垫、电熨斗、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冰箱等电器必须按照防火要求正确使用,严防火灾;

(九)居民应当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消防安全活动;

(10)如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从事消防行动;

(10-)居民必须敢于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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