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力部门四不伤害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保障电力部门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所辖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不发生人身轻伤以上事故,在日常工作中应保证做到“四不伤害”: 1、我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 3、不被他人伤害; 4、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有哪些

落实“四不伤害”的具体措施:

1、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切实履行岗位安全和工作职责,尽职守责,防范各类不安全事件发生。

2、自愿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等各级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业务技术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3、认真按《检修工艺规程》、《电业安全规程》、《检修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严格执行现场 “六三”制,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作业。

4、经安全培训后,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技能,懂得本岗位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急救工具和消防器具,会处理事故隐患。

5、严格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破土等作业时,按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不得无证、无票作业。

6、积极参与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工作中发现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危害)因素,立即向上报告进行解决。

7、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在从事化学、焊工、除灰、除焦、接触热体、使用砂轮、切割锯时必须穿规定的服装和戴防护用品。

48伏车载电力系统故障是什么原因?

48伏车载电力系统故障是因为电器设备出现了故障引起的。指电器设备原有的机能已经丧失,包括电器设备机械的损坏,电子元件的击穿,老化,烧毁,性能减退等。

在日常使用中,最常见的是因为线路故障而造成的电器设备故障。有些电器设备故障故障是可以修复大,但是一些不可以拆的电子设备出现了故障就只能更换。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对称分量是将不对称的三相电流和电压分解成三组对称分量,分别是正序分量和负序分量。正序分量是指三相正序分量的大小一致,相位相差2pi/3,相序与系统正常工作下的相同。

破坏电力设备罪会怎么处罚,会坐牢吗?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本罪破坏的对象限于电力设备。凡是用于发电、变电、供电、输电的机器、设备、厂房、线路、调控装置等均属于电力设备。破坏非电力设备包括破坏电力部门与发电、供电、变电和输电无关的财物,均不能定本罪。触犯其他罪名的,按照相关犯罪定罪处罚。

  2、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须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已经实际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发电厂,致使发电机组损坏,导致大面积、长时间停电,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安全的;二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发电设备足以使其发生停电危险的。破坏电力设备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主要从电力设备是否正在使用期间和破坏的方法、部位等进行分析认定。破坏安装完毕但尚未投入使用的电力设备,或者破坏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的非要害部位的,都不构成本罪。如果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可分别按相应犯罪处理。

  3、使用放火、爆炸方法破坏电力设备,属于法条竞合犯,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仍应当定本罪。

  4、本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的既遂。

  5、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力安全生产的设备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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